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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过敏孕期不要自治

来源:成都银康银屑病医院 时间:2013-02-21 点击进入康复中心
  相信对于女性朋友来说最为喜悦的一刻是得知自己将为人母的一瞬间,但是由于在怀孕期间女性免疫力会随之下降,因此一些疾病便会在此时困扰女性朋友。有很多在孕期朋友们会发现自己会经常产生皮肤过敏现象,在这里提醒朋友们不要盲目治疗。
 
皮肤过敏孕期不要自治
 
  敏感性皮肤是指容易受刺激而引起某种程度不适的皮肤。当外在环境出现变化,肌肤无法调适,而出现不舒服的感觉以及过敏现象。敏感性皮肤可分为干性皮肤、油性皮肤、混合性皮肤三种。敏感性皮肤对面部护理产品应当谨慎选用,选用前最好先做皮肤测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过敏现象。
 
  1、妊娠瘙痒症
 
  即为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表现为在妊娠中、晚期出现瘙痒,或瘙痒与黄疸同时共存。特别在胸部、腹部、下肢更为敏感,严重的还会出现皮疹或者是 红色的丘疹。因为胆汁淤积,使得胎盘的绒毛间隙变窄,影响母体与胎儿之间的物质交换和氧的供应,造成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儿出生体重低于同孕龄的新生儿体重,早产、死胎、死产,使围产儿死亡率增加。该疾病及早诊断、治疗十分重要。如果发生了肝内胆汁淤积症,绝不能泰然处之,必须及时就医。当然,分娩之后皮疹和肝内胆汁淤积症就会自然消退,但是再次妊娠时,重复发生的机会仍然较高。
 
  孕妇应尽量穿棉制品内衣,化纤衣物会刺激皮肤,导致症状加重。同时应注意皮肤的清洁,不用碱性浴皂,切勿抓破皮肤,以防止继发感染。
 
  2、妊娠痒疹
 
  多于妊娠3~4个月发生,皮损为全身散在丘疹,伴剧痒,夜间尤甚。搔抓后常有表皮剥脱及血痂等继发性改变。一般于产后3周内自行消退,但下次妊娠仍会再发。皮疹严重者可有死胎出现。
 
  3、妊娠疱疹
 
  于妊娠3~6个月发生,开始有全身不适、发热、皮肤发痒等症状,数天后可出现红斑、丘疹、水泡等损害,往往聚集成群,呈环状排列。泡破后结痂,愈后留下色素沉着。在妊娠期,病情往往反复减轻或加重。有时可伴有蛋白尿和血尿。一般在分娩前后皮疹开始消退,有时直到月经再来时才痊愈。此病对母亲一般无危险,但死胎、婴儿先天性异常和新生儿死亡率可高达50%。
 
  4、疱疹样脓包病
 
  发生于妊娠期及产褥期,是一种少见的急性危重皮肤病,常突然发生。开始时成群的小脓包发生于成片的红斑上,以后脓包陆续出现,常排列成环形,脓包干涸后结痂,但其边缘可有新脓包发生,严重者可波及全身,有寒颤、发热等全身症状,也有呕吐、腹泻及蛋白尿等。血钙含量往往降低,孕妇常发生流产、死胎或婴儿出生数日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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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银康银屑病医院是经国家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四川地区首家专业银屑病医疗机构,医院位于成都市青羊...[详细]